(1)缴存方式为托收的单位,中心根据《定期借记业务(委托收款)协议书》约定,于每月的15日,向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取当月应缴存资金;
(2)缴存方式为送缴的单位,在办结当月各类缴存业务后,持转账支票到中心办理送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