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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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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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12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4.《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4.《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 5.“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及时做好局党委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上党课的组织工作。 2.继续扎实做好“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使用,加强数据动态维护,切实用好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流动党员、任务办理等功能模块,开展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3.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完成“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党员信息维护更新,配合机关党委做好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4.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理论学习在线”数字化应用贯通落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强化省级平台“理论学习在线”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贯通使用; 5.各党支部认真做好困难党员、老党员摸排工作; 6.各党支部督促党员干部按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新一期“微考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完成“微考学”; 7.继续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的摸排及闭环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按要求组织开展好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处室(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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