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1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3.《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5.《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6.“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派员参加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市直机关青年党员(新党员)党性教育培训示范班等;
2.各支部深入开展学贯二十大精神“七个一”活动;
3.扎实做好“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使用,加强数据动态维护,切实用好组织关系转接、组织生活、流动党员、任务办理等功能模块,开展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4.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平安三率”相关内容及平安建设内涵,了解“平安三率”测评标准,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接听12340调查电话,组织开展平安三率内部测评;
5.各支部完成好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6.继续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的摸排及闭环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按要求组织开展好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处室(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