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1-2215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文字号: | 绍司发〔2021〕22号 |
《绍兴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制定必要性
《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旨在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近日,省厅对《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进行了修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法制监督处起草了《绍兴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执法程序,对于促进我局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制定依据
《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
四、主要内容
共四部分,围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概念、目录清单、审核程序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司法局
解 读 人:黄文刚 金 坤
联系电话:0575-8911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