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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绍市交〔2020〕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大数据支撑服务能力,提高行业监管现代化水平,有效解决当前交通数据质量不高、覆盖不全,无法支撑科技治超、科技打非等功能模块建设等问题,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以夯实现有交通数据为基础,以“科技治超、科技打非”为核心应用,利用北斗定位、车辆识别等技术解决监管痛点,通过建设“一枢纽、一张图、N应用”,形成“上下融合、内部整合、横向联合”的综合交通大数据枢纽,在此基础上结合科技治超、科技打非等业务需求开发完善应用场景。
三、工程总投资628万元。
项目已列入绍兴市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