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在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五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以“八项司法”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07年至2011年,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501件,审执结26123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6.4%和34.8%,结案标的额372.2亿元。指导监督各基层法院受理案件323861件,审执结31909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2.6%和20.3%,结案标的额354.7亿元。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一直位居全省各地市前列。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公正高效的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时惩治罪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市中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71件,比前五年上升15.7%。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646件,判处罪犯33792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7%和33.2%,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086人,占12.1%。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882件。坚持坚决打击与慎重处理的原则,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80件,涉案金额50余亿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2件,判处罪犯433人,其中处级以上职务17人。醉驾入刑后,严格司法,对涉案77人全部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共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刑8373人。对2410名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或假释,促使其回归社会。不断扩大刑事指定辩护范围,预防冤错案件,共为278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的帮教和挽救,对604名失足未成年人予以矫治。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中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611件,商事案件5935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1.4%和51.4%。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4594件,商事案件77750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2.3%、19.7%。重视与民生直接相关案件的审理,审结离婚、扶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3487件,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3077件。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化,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承包纠纷案件3813件,结案标的额45亿元。以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诚信建设为重点,审结买卖、物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31504件。加强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保障合法债权,维护金融秩序,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9953件,结案标的额90.7亿元。坚持保障与引导两手抓,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6878件,成功化解了一系列群体性纠纷。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努力促进依法行政。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市中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67件,比前五年上升63.1%。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96件,比前五年上升15%,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履行法定职责的4.7%,维持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41.5%。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31.6%的案件经协调后和解撤诉。优化行政审判环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出台。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12件,占应出庭数的64%。积极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中院院长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等制度。全市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各类联席会议75次,发布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白皮书”36份,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50余次,不断推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化解。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与公安、国土、建设、工商和金融等部门协作,扎实推进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和保障等“五个系统”建设。市中院在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执行工作联络室,建立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信息查询平台;成立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优化执行职权配置,落实执行公开、执行告知等制度,试行分段分权集约执行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共对6000名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对379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4676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24名被执行人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五年来,市中院共执结民、商事案件2237件,执结标的额60.7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6.8%和70.9%。全市法院执结民、商事案件78897件,执结标的额154.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9.7%和98.9%。
二、注重能动司法,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市委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紧扣市委工作重心,制定和落实司法保障措施。市中院出台《为实施“两创”总战略提供优良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服务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29项司法措施。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商事纠纷案件增加等状况,向市委提交关于妥善应对商事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报告,提出工作措施及建议。积极服务我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建设,出台《为绍兴滨海新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16项措施,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创新,对农房抵押贷款、农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等进行专门调研,向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建言献策。
积极应对涉企纠纷。协同党政部门,采用调解、和解和司法重整等法律手段,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企业资金链断裂、停工、倒闭和业主逃匿而引发的纠纷。全市法院对江龙控股、纵横集团、绍兴甬金高速等10家企业的重大债务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对绍兴县旺家纺织、加佰利控股集团等7家企业实施破产清算,统筹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形成了绍兴特色的司法解困模式,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予以专刊报道。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问题,制定《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银企合作,搭建服务平台,开展法官联企等活动,依法保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通过向最高法院争取,市中院和绍兴县、诸暨市两家基层法院先后取得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司法能力。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20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19件。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出台关于为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对绍兴黄酒、轻纺花样版权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行专题调研,大力服务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加强与商标、专利、版权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注重发挥专业型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市各基层法院均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积极开展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0.7%。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使1522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亲属,及时获得了1.9亿余元的经济赔偿。以百名法官进农村、进镇街、进企业、进学校的“四百·四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通过指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设立司法联络站和法官工作室,有效开展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共发送司法建议130余份。
三、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和完善各项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全市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窗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41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25万元。推进简易程序适用,着力缩短办案周期,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 80%以上。完善司法拍卖机制,全市各基层法院司法拍卖统一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健全巡回审判机制,增设巡回法庭(站、点)34个,开展巡回审判4500余场次。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来信来访9976人次,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32.1%。
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制定下发一系列文件,加大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6个方面的公开力度。全市法院先后召开10次新闻发布会,举行80余次“公众开放日”和2次重大案件庭审网上直播活动,有序开展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工作,尝试推行院(庭)长做客浙江在线、绍兴网与网民开展在线交流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现有25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541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50%以上。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制定立案、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务管理规程,着力构建权责明确的审判管理体系。强化院、庭长的管理监督职责,落实督庭听审、备阅合议庭意见、重大案件汇报等制度,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依托科技手段,开发审判管理质效评估软件,将办案质效考评到办案部门、合议庭和承办人,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审级监督工作,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等活动,促进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全面推进“归档报结”工作,努力缩短非审判用时,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两庭”建设,10个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楼正在修建或迁建,改善当事人的诉讼环境条件;除2011年新增设的袍江、滨海两个人民法庭外,全市法院21个人民法庭全部被评为省级“五好法庭”,其中6个人民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建成数字法庭105个,实现所有开庭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建立与公安机关联防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审判安保措施,保障出庭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积极开展与西藏尼玛县、新疆阿瓦提县法院结对帮扶活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着眼自身找差距,狠抓思想、业务、廉政和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法院党建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引导示范作用。五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潘才刚等一批模范人物,有262个集体、72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其中95个集体、112名个人分别获得国家、省级表彰。
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完善干警司法能力培养机制,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1255人次。做好法官继续教育工作,全市法院干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5.7%,硕士以上学历占12.7%。建立预备法官导师制度和青年干警到信访窗口实践锻炼制度,市中院选聘29名审判实务导师,与近年来新招录的预备法官结对指导。编印审判业务资料,指导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举办学术论文交流、“十佳”优秀法官评选、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活动,参与或承担国家、省级重点调研课题,不断激励干警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
着力促进司法廉洁。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前移监督关口,在各个庭处室设立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建立审判执行人员办案地域回避制度,并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干警实行任职回避,在内网上公布286名行贿人名单让干警注意防范,着力推进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年”、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大司法巡查力度,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全市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2人,其中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诚恳接受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在向人大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执行、商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决定和专项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落实分级定向和分片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联络专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法院工作、旁听庭审1800余人次,办复建议、来信和督办件1500余件次。
认真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注重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全市法院聘任12名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和91名特约监督员。积极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全市法院均在门户网站上开设院长信箱,做好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改进自身工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12件。
过去的五年,法院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推进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始终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机制的与时俱进;必须坚持强班子带队伍,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重心下移,狠抓基层基础,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协调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全市法院收案数仍在高位徘徊,办案压力、涉诉信访压力和维稳压力不断加大;二是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三是一些法官尤其是部分青年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极少数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不公不廉甚至违法违纪等现象。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工作的意见
今后一个时期,市中院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以建设“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法院为目标,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等问题及执行、涉诉信访化解等工作难点,在深化、落实、巩固中求发展,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处理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坚持能动司法,为我市实施新三年建设计划提供司法服务。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严打态势,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和“两排查一促进”等活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文化强市提供法律服务。
二、围绕人民群众期待,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巡回审判、试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方便群众诉讼。更加注重调解、和解和协调工作,及时调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执行“五个系统”建设,着力解决执行难题。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做好涉诉信访的预防和化解工作。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进一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适应开放、透明和信息化的社会环境,健全案件信息查询、庭审网上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机制,推进司法拍卖互联网交易试点工作,加强新闻发布常态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促进司法民主。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完善审判管理体系,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四、围绕政法核心价值,进一步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以争创“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为载体,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在职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重视对年轻法官的教育培养,提高法官能力。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强化内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五、围绕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保障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加大错案分析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继续做好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和审判用房的新建、改建工作,加大对基层信息化和安检设施、警用装备的投入力度,改善执法办案条件。以创建和巩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为抓手,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