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秋芳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绍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紧紧依靠广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市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97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61个,作出决议决定46项,就42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题视察60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3人次,各项工作在历届的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转型升级主线,积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07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全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应对危机冲击、推进转型升级。
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市经济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切实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先后就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外贸出口、保障要素供给、优化服务环境、扶持企业发展等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组织开展市县人大联动的“联系代表、走访企业”活动,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及时将走访中收集的带有共性的意见建议提交市政府进行研究处理,对提振企业信心、帮扶困难企业、引导转型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转型升级是应对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常委会先后就“三年建设计划”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商贸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通过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优化集聚空间、落实节能减排、引导兼并重组,推进我市传统块状特色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把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支持、健全创新体系、实施专项带动等措施,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把培育壮大服务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通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和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转、搬”工作,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旅游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市政府认真研究常委会意见,在全省率先作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并先后就工业转型升级配套改革、
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提升、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等制订了规划或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意见,全力实施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有效推动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常委会注重不断深化计划预算监督来保障和促进转型升级。2010年就“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使“十二五”规划更好地体现转型升级的要求。每年认真审议计划、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和债务控制等报告,及时作出相关决议,要求切实加强增收节支和债务控制,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进一步发挥财政对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调控、促进作用。强化部门预算监督,每年选择部分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率。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重视运用审计成果深化预算监督,推动公共财政建设。
二、坚持新型城市化导向,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常委会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导向,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思路,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形成。
中心城市在城乡统筹发展中起着龙头带动作用。常委会围绕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新一轮绍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绍兴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制订情况的报告,多次组织对开发区等重点区块、城建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省市级中心镇建设情况的调研和视察,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拓展发展平台,加快重点区块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常委会多次就及早谋划“大桥经济”、抓紧开发滨海区块提出建议。2010年初,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专题报告,作出《关于开发建设绍兴滨海新城的决定》。去年,滨海新城被列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集聚区之一,常委会在进一步调研、视察的基础上,就新城的体制完善、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安排和核心区块开发建设等提出具体意见。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常委会每年就“三农”工作安排专门议题,先后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开展调研和审议。特别是2009年全省联动的农业法执法检查和近两年关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专项审议,对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2010年,常委会对农业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就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完善农业投入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等问题逐项进行检查督促,并在常委会上首次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相关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三、践行履职为民宗旨,积极促进民生状况改善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和民生状况改善。
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常委会围绕学有所教,先后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育专项工作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义务教育职责,提升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并就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发展、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教师待遇保障等提出具体建议。围绕病有所医,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等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围绕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先后选择就业和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社会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谐劳动关系城市创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等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和审议,还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城乡社会救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使各项政策措施在体现公平、提高水平的同时,更多地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倾斜。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随着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的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常委会多次就“菜篮子”工程建设、农贸市场监管、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卫生工作开展视察和现场督查,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要求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综合协调、落实全程监管,并就加快蔬菜、生猪和其他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推动食品产业提升发展和行业自律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常委会意见,新增专项资金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的扶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服务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环境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又一热点问题。常委会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对环境保护特别是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持之以恒的监督和检查。2007年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2008年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009年就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和审议,2010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再次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2011年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在常委会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在历次监督检查中,重点就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具体意见和整改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水环境保护进行立法,配合完成《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的修订和《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市政府认真抓好水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实施“清水工程”,推动了全市主要流域和市区内河水环境质量的持续好转。
四、突出法治建设重点,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着眼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努力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推动“法治绍兴”、“平安绍兴”建设。
依法行政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的监督之中,五年来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2次,并结合有关工作,就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3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多次就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执法行为、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和开展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对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意见和要求。重视法制教育,在调研总结“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就60多部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改提出建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统一实施。
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常委会每年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分别就审判机关落实“三项承诺”和加强商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执行等工作,检察机关查处商业贿赂和加强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反渎职侵权等工作开展专项审议,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进一步坚持为人民司法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宗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判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视加强对司法工作的日常监督,正确处理依法监督与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督促司法系统内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社会反响强烈案件的公平解决。
本届任期恰逢监督法颁布实施。常委会在组织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先后修订或制定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努力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监督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在具体工作中,注重精选议题,每年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议题,努力使监督工作更好地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注重深入调研,对年度确定的重点监督议题,都在集中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分组分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全面客观地掌握实际情况;注重认真审议,把分组讨论和重点发言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科学作出决策,努力使审议意见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注重加强督查,通过跟踪监督、专项督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更好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努力使监督工作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认真负责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五年来,共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87人次,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次,批准任免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14人次。
常委会还十分重视人大信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399件次。加强综合分析,开展积案化解,加大对涉法涉诉和其他重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五、夯实代表工作基础,积极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常委会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健全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服务,促进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并加强履职保障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每年制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指导意见,依托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围绕工作大局,精选议题,深入视察,提出意见建议,五年来共组织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活动560余次。市直各代表小组自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对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视察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促进垂直管理部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措施,通过组织代表培训,加强信息通报,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会议、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先后组织758名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参加各类专题培训,邀请38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和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在绍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协助代表撰写和提交议案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代表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协调,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完成。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常委会通过加强建议交办过程中与办理部门和领衔代表的协商沟通,提高建议交办工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通过完善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和对口督查、重点督办等机制,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在加强当年建议督办的同时,先后两次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2010年选择本届以来代表多次提出的老住宅小区整治管理、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解放南路延伸等3个问题,2011年选择本届以来有关部门已承诺办理的36条建议,分别开展调研督查并形成专题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送交市政府,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进一步落实。在“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107件建议,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代表表示满意的占79.2%,基本满意的占20.7%。
六、抓住能力建设根本,积极促进常委会履职水平提高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重视加强思想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坚持法制讲座和专题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时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了维护核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意识,服务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贴近民心、促进民生状况改善的责任意识,提高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重视加强效能建设。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市委重大课题、常委会监督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调研成果为党委作出决策、“一府两院”推进工作、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参考;大力倡导团结协作之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常委会和机关内部形成了民主平等、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大力倡导廉洁从政之风,把廉政教育纳入经常性学习教育之中,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的落实。
重视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切实加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和绩效考评力度,加强各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坚持信息公开,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办好绍兴人大刊物和绍兴人大网站,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通过召开主任座谈会和对口委室例会,上下联动开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培训、研讨活动等途径,加强协调交流,推动工作开展,进一步形成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年来,常委会还积极做好人大外事工作,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和友好团体的联系和往来,共接待51批国外地方议会和代表团来访,组团参团出访了一些国家和地区,先后作出与澳大利亚白马市等四个国外城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决定,促进了我市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