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也是我市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企稳回升、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这一工作主线,紧紧依靠广大代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和22次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个,作出决议决定13项,就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题视察11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名,完成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增长、抓转型”是去年全市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常委会全力关注并着力加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我们先后就工业投入、外贸出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等专题开展调研和视察,听取和审议钱建民市长关于上半年经济发展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充分肯定和积极支持市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采取的各项措施,要求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继续全力保增长,更加注重调结构,努力做到稳定外贸和拓展内需并重,存量优化和增量投入并重,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并重,巩固和提升经济企稳向好的良好势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常委会密切关注现代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等五大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积极推动产业提升发展规划的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情况汇报,要求在继续推进产学研合作、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高新技术园区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在重大科技项目引进、共性技术研究和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并就整合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和加强绩效管理提出具体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还了解和研究了国有资产监管、台资企业发展等工作情况。市政府认真研究常委会意见,先后出台鼓励外贸出口、促进五大产业提升、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三年建设计划”、组织开展企业清费减负专项治理和“企业服务年”等活动,推动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促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常委会认真审议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和债务控制等报告,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等方案,要求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完善和整合财税扶持政策,更好地发挥财税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着眼于提高预算监督实效,在前几年实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市级部门预算监督办法》,积极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促进了预算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
企业发展是保增长、促转型的基础和动力。常委会把帮助企业发展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市县联动的“联系代表、走访企业”活动,活动历时2个多月,共走访企业200余家。常委会领导分8组走访企业,倾听意见,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并把走访中收集的200多条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将其中带有共性的11方面问题向市政府作了书面反馈。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处理,专门就鼓励企业赴境外参加会展、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对企业解困度难、加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快绍兴大城市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绍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先后就镜湖城市核心区块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高教园区、高铁站场等重大项目规划情况汇报。在审议和视察中多次提出,要着眼绍兴全局和长远发展,抓住嘉绍跨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机遇,及早谋划“大桥经济”,进一步推动区域联动发展。并就加快中心城市25个城市综合体和绍诸高速、嘉绍跨江大桥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建议,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发展,积极谋划滨海新城建设。本月初,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题报告,做出了《关于开发建设绍兴滨海新城的决定》。
统筹城乡发展,基础在农村,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常委会十分关注“三农”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县联动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围绕农业投入、耕地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等四个方面,组织6个小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执法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充分肯定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并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拓展农民就业创业领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提出具体要求。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对保障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促进农业发展方式改变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对于我市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意义重大。常委会多年来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这项工作,在前几年对曹娥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去年又专门就新昌江环境综合整治、曹娥江上虞段水环境保护、发挥曹娥江大闸改善水环境作用等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增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统筹考虑流域污染控制、环境监管、资源利用和产业升级等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曹娥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县、市和职能部门,强化以源头控制、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了曹娥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在省、市人大代表和市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省人大常委会已把《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列入一类立法项目,将于下半年制定出台这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