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积极支持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重大决策交人大审议、重要文件报人大备案等制度。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实现办文与办事的真正统一。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意见,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更加完善、更加严格的政策绩效评价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营造工作积极向上、处事公道正派、从政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治理“文山会海”,让各级各部门的公务人员集中精力,把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办好,把应该办、能够办、可以办的事情办好,做到矛盾不上交、困难不回避、责任不推诿。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制,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大力治理奢侈浪费等现象。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清理集中工作, 实现公务用车、会议接待和因公出国(境)等经费零增长。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民生事业投入的审计监督。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今年是绍兴古城建城2500年,我们正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绍兴科学发展的重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我们肩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携起手来,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以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姿态,攻坚克难,激流勇进,为建设我们共同的、美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