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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日下发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体育局等单位和赵美华等同志行政奖励的决定》及《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等5个集体及沈芳等31名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市体育局获得集体二等功,市体育运动学校、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柯桥区教育体育局、上虞区教育体育局、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各记集体三等功,赵美华、单永刚2名教练员获得个人二等功,教练员沈芳、应水根、王顺法、徐子杰、张方忠、李兵,运动员王昊、余浩楠、王岳丰、王森炳、方潇潇、李佳恒获得个人三等功。教练员裘鸿、赵水友、陈正良、田彦昭、郭成飞、黄丽珍、关海燕、马晓东、魏虹,运动员陈巧铃、陈磊炀、王传琦、吕陆辉、徐娅妮、李林峰、程帅澎、杜金伦、黄竹风、胡佳妮获得个人嘉奖。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下,绍兴体育工作亮点纷呈,竞技成绩再创辉煌,在第十四届全运会、第十六届残奥会和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上成绩显着。在第十四届全运会上,绍兴市体育健儿共获得9枚金牌、9枚银牌、8枚铜牌、5个第四名、1个第五名、2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和5个第八名的好成绩,延续了绍兴市竞技体育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绍兴体育的高质量发展,为绍兴人民争得了荣誉,也为浙江体育代表团圆满完成参赛任务作出重大贡献。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并以此嘉奖为契机,加快建设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再接再厉,输送更多优秀运动员,争取更大成绩,勇攀竞技体育之高峰。并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成绩的同时,全力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赋能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倾力打造绍兴棒垒球之城,为绍兴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体育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