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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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关于公布 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卫生监督所)、各市直学校: 为树立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根据绍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关于开展建设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示范点的通知》(绍卫执法发〔2022〕29号),经学校自主报名,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卫生监督所)推荐,我队对各推荐申报的“示范点”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审核。经综合评估,现确定绍兴市第一中学等10所学校(详见附件)为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示范点。 希望各示范学校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卫生健康概念融入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中,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提升学校教学环境质量,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示范点的专业指导、技术服务,切实发挥示范点在学校卫生管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学校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示范点名单
绍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 绍兴市学校卫生工作示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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