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绍兴市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件评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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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关于公布 2022年绍兴市卫生行政处罚优秀 案件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卫生监督所),市队各科室: 2022年,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查办了一大批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卫生违法案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出积极贡献。为营造“办好案,办大案,办优秀案件”良好氛围,我队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件评审活动。经对各地筛选上报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难度、案件新颖度、案件影响力和案件文书质量等的综合考评,由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承办的“绍兴越城王永明中医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等案”等8起案件被评为“2022年绍兴市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件”,现予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1.绍兴越城王永明中医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等案(承办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2.绍兴市慧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无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案(承办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3.王敏芬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案(承办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4.绍兴上虞亚韩医疗美容诊所(经营者:黄伟)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等案(承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5.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案(承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6.丁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承办单位:诸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7.嵊州市红英美甲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承办单位:嵊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8.新昌县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等案(承办单位:新昌县卫生监督所)。
绍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2022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