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实地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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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是配合全国人大执法监督的重要行动,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带队来到柯桥区,就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辉,秘书长闾小锋参加。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福全街道,调研浙江科强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检查胜利村“非粮化”整治情况,提出要筑牢农业根基,通过技术赋能、数据激活等手段深入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在平水镇,检查组调研了平水日铸茶品牌管理服务中心,“金秋家园·长塘头”共富项目等,希望当地进一步做好村企统筹联动,挖掘山区特色,发挥生态优势,运用好乡贤资源等,做大做强特色品牌产业,为全市山区农村提供一条可供复制借鉴的强村富民之路。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及柯桥区、平水镇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表示,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是积极应对当前各种风险挑战、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压舱石”,一定要用更新思路、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三农”工作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化转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 检查组要求,要注重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魅力村庄,按照乡村生态环境本底和原有风貌脉络等,合理规划建设发展空间,做到“一村一方案,一村一特色”。要注重项目带动,融合发展多元产业,通过资本引入、模式创新,不断丰富农村业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要注重改革赋能,用足用好各方资源,特别要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激活闲置农房等资源,同时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要注重守住红线底线,夯实牢筑安全根基,确保“饭碗”始终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要注重法治引领,依法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更高质量开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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