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37U/2022-0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2-10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济,社会福利 |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市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力度,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出台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21〕131号)有关要求,决定提高我市低保边缘认定标准,适度放宽低收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助力推进我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建设。
起草过程
本通知文件依据主要是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21〕131号)文件,草拟形成送审稿,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公布。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边缘认定标准由1.5倍低保标准放宽到2倍,但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
四、适用范围
《通知》自发布之日期施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民政局
解 读 人:吴绍庆、胡水根
联系电话:88629916、880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