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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51823/2022-002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9-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关于做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完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应用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2021〕5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示范文本的实施时间、相关注意事项。同时根据省范本的规定,需我市进一步明确的“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项目标准、评审区间确定规则、综合评审办法及信用评价招投标应用标准等内容在本通知的六项附件中作了明确。
四、相关说明
在《关于做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起草过程中,已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吸纳了相关意见建议。
五、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1日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解读人:楼芳、裘建达
联系方式:0575-8820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