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信息动态
         对外贸易
         开发区
         投资合作
         电子商务
         商贸管理
         商贸发展
         服务贸易
         
        热点新闻
         绍兴上榜全省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优秀案例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浙江省绿色商场创建评审情况的公示
         市商务局召开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重点场所企业约谈会
         首届数贸会全力打造 数字贸易领域“风向标”
         关于2022年度绍兴市市级直播电商基地名单的公示
         “进”无止境|第五届进博会绍兴收获满满,亮点纷呈
         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
        综合新闻
         重磅丨绍兴国际纺织机械智能制造展览会、绍兴国际服装供应链博览会定档于2022年11月16-18日举办!
         鲜花献英烈 哀思祭忠魂 绍兴市党政军领导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商务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在我局召开
         2021年绍兴市商务局部门及下属单位决算公开
         市商务局工会组织参加市直机关职工工间操比赛
         延期通告|2022 浙江(绍兴)机床展暨国际智能制造及工业机器人展览会
         邀请您参加 | 中国浙江—国际数字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高峰对接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服务贸易
        绍兴市商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市重点类展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09: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分享:

        各区、县(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落实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6-9月新增货物贸易重点类展会目录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51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10-12月新增国际重点类展会目录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61号)文件精神,加大开拓市场力度,鼓励我市企业借助“代参展”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我局对《绍兴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展会目录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6号)中市重点类展会进行适当调整(新增13个,调整14个,取消4个,其余不变),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费用支持范围

        1.补助对象。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人企业等非法人企业。

        2.参展要求。参展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承办单位要增加透明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好承办工作。对省商务厅重点类展会项目,企业需按照省商务厅相关组展通知要求报名参与展会。

        3.补助金额。市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100%资助,企业通过“代参展”模式参加市重点类境外展,给予5000元/次的委托参展费定额补助,当年度每家企业累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展会费用支持方式

        展会费以展前支付、展后申请、事后清算的方式由各区、县(市)进行配套支持,上级已给予资金资助的项目,给予展位费差额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区、县(市)商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各类展会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将展会目录传达至各企业,鼓励我市企业借助“代参展”模式开拓国际市场,力保外贸基本盘。

        四、联系电话

        服务贸易处:单  轲,电话:0575-88738758;

        贸易促进处:余  颖,电话:0575-85121376;

        对外贸易处:张科成,电话:0575-88267837;

        电子商务处:李煜科,电话:0575-88267833。

        特此通知。

        附件:绍兴市商务局2022年度市重点类展会调整表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