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2-0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18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绍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法》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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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发挥我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示范作用,吸引大学生来绍就业,助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起草了《绍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制定工作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绍兴市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评选,更好地培育省级、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制定《绍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法》。 二、制定原则 一是坚持以基地培育为目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示范基地。二是坚持以吸纳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实习为导向,促进大学生就业前置和就业帮扶。三是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运用好现有配套奖补政策。 三、主要内容 工作办法分5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评选对象。为鼓励区、县(市)建立规范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明确评选对象。 (二)关于评选条件。参照浙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申报条件,制定市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评选条件,鼓励企业规范开展见习实习工作。同时,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建成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提出较低的评选数据指标。 (三)关于评选程序。评选程序以突出区、县(市)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初审责任为重点,主要基于几点考虑:一是区、县(市)对本辖区企业情况比较熟悉,可以结合日常走访等工作,对企业进行实地勘察;二是市级突出对吸纳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核心指标的核查,便于有重点地培育省级、国家级平台;三是以评价表代替制度等台账,有利于减少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关于申请材料。明确区、县(市)人力社保经办机构需要提交到市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的材料。 (五)关于联系方式。公布全市人力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便于企业咨询。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荣社 史永红 联系电话: 81503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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