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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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2022】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殡仪馆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殡仪馆,代建单位为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 其中改造面积约 6000 平方米,新增面积约24000 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积 13400 平方米和地下面积10600平方米,并拆除原有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22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7728.3万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2)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 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 付款建议书;负责对与该工程相关的合同、付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5)承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6)负责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意见,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一审),并出具书面结算一审意见; (8)会同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9)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0)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提供咨询和控制; (11)对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2)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13)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审核(一审),负责与市财政局委托的审核单位(二审单位)进场结算核对,经二审单位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 (14)其他发包人及代建单位要求的相关工作。 2.5招标估算价:39.4628万元。 2.6咨询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齐全结算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招标人及代建单位要求组织实施。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费以工程费17728.3万元为计费基础,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 [2009]84号)收费标准中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55% 作为基准价。收费标准价按该项目的工程费17728.3万元为计费基础计算,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投标报价的上限价为基准价上浮5% (含上限)。 本项目超过5% 以外的核减、核增费按(“浙价服【 2009 】84号”文件中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收费费率 *55%*(1+中标浮动率))计算,具体要求按绍市建设[2020]109号文件执行。 注:本工程清单及标底编制已由第三方单位编制。 3.4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03月至2022年0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03月至2022年0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05月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 / 。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bbhptc.com: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0.7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08月08日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账号:6224861565799021498;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10;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bbhptc.com: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不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09时30分。(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bbhptc.com/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殡仪馆 招标代理机构: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谢墅村(官山岙) 地 址:绍兴市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18室 联系人: 黄健勇 联 系 人 钱龙珠 电 话: 13385855625 电 话: 15258517251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殡仪馆 代理机构(盖章):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 月20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1788001001]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SXSZ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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