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
| |||||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109-330600-04-01-898326 (批文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绍兴市殡仪馆,建设资金财政拨款(资金来源),代建单位为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含地下建筑 12000 平方米),新增征地9亩(以实测为准),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17849.9万元。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的所有项目招标代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前期三通一平、第三方服务等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市场询价)等内容。 2.5招标估算价:52.09万元。 2.6计划工期:收到图纸后30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初稿,图审通过后5日内进行修改调整并出具招标控制价送审稿,积极配合完成与标底复核单位的审核,并出具最终的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费以施工中标价为基准价计算,造价咨询费以审定后标底价为基准价计算。。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5条的取费标准,暂按17849.9万元为基准价,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8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65%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服务费包括本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费包括本工程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的费用,以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专家评审费(含差旅、住宿等)、评标餐费等费用,但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 3.4服务费结算标准: ①合同价款不因用地范围内建设规模的变化而调整,但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范围内容调整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②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服务费。 ③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如有)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的,不得再向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任何服务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已在 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9年09月至2021年09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 / 。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04 日 8:30 时至 2021年 11 月 10 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bbhptc.com: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11月26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03488;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069;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bbhptc.com: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10家 。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bbhptc.com/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7.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设资信分) 。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殡仪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谢墅村(官山岙)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 冯工 联系人: 贺贝贝、张雅美 电 话: 0575-85223817 电 话: 0575-85209901/13754345392
招标人:绍兴市殡仪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03 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