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汽推〔202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我委牵头修订了《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52号)、《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能源〔2021〕6号)、《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市发改能通〔2020〕19号)、《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汽推〔2022〕1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六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简要说明如下: 1.总则。明确办法适用范围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2.规划布局。明确“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规划原则。对规划建设的各类用途的停车场充电桩(站)提出具体配置要求。 3.建设管理。明确充电设施产品、设计、建设、使用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等有关要求,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提出资质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要求,居民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以及利用现有公共停车场新建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运营管理。明确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和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履行的职责,对占用公共充电专用车位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 5.监督管理。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充电设施项目的监管职责。 6.附则。明确办法实施日期及解释机构。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何坚刚、张 莹 联系电话:0575-88030523、0575-8514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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